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微信营销案例及分析
微信营销案例及分析11月26日,记者实地走访,从高处看眉州路1055弄项目,工人正在加紧焊接光伏板立柱。绝大多数顶楼的西面、北面直到东面,甚至顶楼上方的二层平台都已搭建了光伏板,倾斜角度基本在30度以上。为了与二层平台“拉平”,部分西面光伏板用搭建的金属框架结构抬高,金属杆嵌入水泥墩进行固定。记者数了数,48块或72块拼接而成的大型光伏组块不少,组块边界几乎都与楼顶边缘齐平。微信营销案例及分析
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11月29日在京召开。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。大家表示,总书记的重要指示,明确了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研究宣传的任务要求,为新时代工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遵循。要落实好重要指示精神,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、内化、转化工作,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,努力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出更大贡献。《微信营销案例及分析》